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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指南

首次申請讀者證

申請人親臨文化局公共圖書館辦理*。

一、澳門居民須遞交:

  1. 讀者證申請表;
  2. 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並需出示正本核對;
  3. 一吋半證件近照一張;
  4. 12歲以下人士,可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辦理或由家長代為辦理,申請人、家長或監護人均需遞交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於申請表簽署,並需出示正本核對。

二、非本地僱員須遞交:

  1. 讀者證申請表;
  2. 有效護照或通行證副本,並需出示正本核對;
  3. 有效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副本,並需出示正本核對 (駐澳工作有效期不少於三個月);
  4. 一吋半證件近照一張。

三、在澳就讀之外地學生須遞交:

  1. 讀者證申請表;
  2. 有效護照或通行證副本,並需出示正本核對;
  3. 有效學生證副本,並需出示正本核對 (學生證有效期不少於三個月);
  4. 一吋半證件近照一張。

四、在澳門置業、經商的外地人士須遞交:

  1. 讀者證申請表;
  2. 合法逗留澳門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入境逗留期不少於三個月,由申辦讀者證日起計算),並需出示正本核對;
  3. 持有本澳物業或營商證明文件副本 (如:物業登記證明、買賣合約、房屋稅單、商業登記等),並需出示正本核對;
  4. 一吋半證件近照一張。

五、旅客或其他人士須遞交:

  1. 讀者證申請表;
  2. 合法逗留澳門的有效旅遊證明文件副本 (入境逗留期不少於三個月,由申辦讀者證日起計算),並需出示正本核對;
  3. 一吋半證件近照一張;
  4. 申請者須由一名年滿十八歲,並持有澳門公共圖書館讀者證的人士作擔保人方可申請;
  5. 擔保人須親臨澳門公共圖書館遞交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及於申請表格簽署。

* 自助服務機辦理 -- 持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可透過身份證明局的自助服務機自行辦理;倘辦理者為12歲以下兒童,除使用其個人身份證作初步登入外,尚需使用其家長或監護人的身份證登入,方可完成辦理程序。

* 圖書館流動應用程式辦理 -- 12歲或以上持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如已註冊 “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 帳戶,可直接使用該 “一戶通” 帳戶於 “我家圖書館” 應用程式上登錄,登錄後將即時完成辦理讀者證。

 

讀者證續期

申請人親臨文化局公共圖書館辦理*,並遞交:

  1. 已逾期的讀者證;
  2. 讀者證申請表;
  3. 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並需出示正本核對;外地僱員、旅客、在澳門就讀、置業、經商的外地人士,其駐澳有效期必須不少於三個月 (由讀者證續期日起計算);
  4. 一吋半證件近照一張;
  5. 12歲以下人士,需由家長或監護人陪同辦理或由家長代為辦理,並需遞交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於申請表簽署;
  6. 非本澳居民須由一名年滿十八歲,並持有澳門公共圖書館讀者證的人士作擔保人方可申請;擔保人須親臨澳門公共圖書館遞交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及於申請表格簽署。

* 持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可透過身份證明局的自助服務機自行辦理;倘辦理者為12歲以下兒童,除使用其個人身份證作初步登入外,尚需使用其家長或監護人的身份證登入,方可完成辦理程序。

 

補領讀者證辦法

因遺失或損毀而需要補領讀者證者,須親臨文化局公共圖書館辦理報失,並重新遞交申請所需資料。完成報失手續七天後可重新使用圖書館服務。

圖書資料借閱服務

外借規則

  1. 凡已申辦澳門公共圖書館讀者證人士,均可在澳門公共圖書館借閱圖書,另可於澳門中央圖書館、何東圖書館、沙梨頭圖書館、青洲坊圖書館、氹仔圖書館、紀念孫中山公園黃營均圖書館、黑沙環公園黃營均圖書館、黑沙環公園黃營均兒童圖書館、何賢公園圖書館、下環圖書館及石排灣圖書館外借影音資料。
  2. 讀者需親臨圖書館以有效讀者證件辦理外借手續。
  3. 外借圖書或影音資料以五項為限,借期由借出日起計十五天。外借期屆滿前,可續借一次。
  4. 辦理外借手續時請檢查所借圖書資料是否完整無損,如發現缺損,應向館員聲明。
  5. 古籍、特藏資料、參考工具書及未編目的圖書資料不外借。
  6. 本館若有臨時需要,可隨時向借閱者收回所借的圖書資料。

續借規則

  1. 凡圖書資料在借期屆滿前均可續借一次,借期十五天,由辦理續借手續當日起計。
  2. 下列情況,不能辦理續借:
    • 需要續借的圖書資料已逾期。
    • 第二次續借。
    • 未繳清借閱記錄內的積存罰款。
    • 圖書資料已損毀,需要修補。
    • 圖書資料已被其他讀者預約。
    • 本館有臨時需要的圖書資料。
  3. 請在圖書到期歸還前最少兩天辦理網上續借手續,以免續借不成功時,仍可親自到圖書館辦理續借或歸還圖書的手續。

歸還規則

  1. 本館現已提供跨館還書服務,讀者可到澳門公共圖書館轄下各館(議事亭藏書樓除外)歸還圖書及影音資料。
  2. 每項圖書資料逾期每天罰款1澳門元(MOP1.00)。
  3. 需歸還的圖書資料切勿自行將圖書資料上架或隨意放置。
  4. 遺失圖書資料,需照價賠償;若已逾期,還須繳付逾期罰款。
  5. 損毀圖書資料,需照價賠償;若已逾期,還須繳付逾期罰款。
  6. 不歸還圖書資料或不繳付逾期罰款者,暫停借閱權。

 

 

影音資料室及互聯網服務使用規則

  1. 使用影音資料室者須親臨圖書館辦理登記或預約手續,不接受電話或其他方式辦理。辦理時須出示讀者證或身份證明文件;
  2. 已預約使用影音資料室服務者必須依時到達,逾時十分鐘者,須重新辦理登記。倘若有讀者臨時輪候,則由輪候讀者補上;
  3. 若使用期間離開座位超過十分鐘者,則視為自動放棄使用權;
  4. 使用的設備及座位由館員安排,每套設備原則上僅供一人使用,但特殊情況且經館方獲准者除外;
  5. 每人每天只可使用影音資料室一次,使用上網服務限時一小時,觀看影碟等服務限兩小時,每次使用時間以整點計算。如無其他人輪候或預約時,經館方獲准後,可續用上網服務;
  6. 讀者可使用由館方提供的通用序列匯流排閃存盤 (USB) 及光碟驅動器 (DVD-ROM Driver) 設備,使用前必須向館員登記索取,用後必須歸還;
  7. 嚴禁瀏覽不雅網站 (如:色情、暴力等網頁)、不得參與網上遊戲及網上賭博活動;
  8. 若損壞影音資料及其設備,必須照價賠償;
  9. 凡違反以上規則,並經館員勸喻兩次仍不合作者,館員可請其離館。

 

 

館別

服務時間

自修區使用規則

澳門中央圖書館

 

星期一
14:00 - 24:00

星期二至日
8:00 - 24:00

 

  1. 本區如有特別用途將會暫停對外開放,不作另行通知;
  2. 本區僅供自修、溫習及閱覽用途;
  3. 區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准嬉戲追逐、大聲談笑及進行其他騷擾行為;
  4. 禁止在室內吸煙、飲食或睡覺等;
  5. 違規而不接受勸喻者,館員可請其離館

沙梨頭圖書館

氹仔圖書館

何東圖書館

星期一
14:00 - 20:00

星期二至日
8:00 - 20:00

(公眾假期除外)

 

 

圖書館

使用人數

服務時間

(公眾假期除外)

團體討論室使用規則

沙梨頭圖書館

2-8 人

星期一
14:00 - 20:00

星期二至日
8:00 - 20:00

  1. 使用團體討論室須親臨或致電有關公共圖書館服務櫃枱預約,可預約當天及未來7天,每次只可預約一次使用時間,並採取先到先得原則。
  2. 每天只可使用團體討論室一次,每次使用時間以半小時計算,1小時30分鐘為限。如無其他使用者輪候或預約,經館方批准後,可繼續使用團體討論室。
  3. 必須依時到達,逾時10分鐘者,視為自動放棄使用權,須重新辦理登記。倘若有其他輪候的使用者,則由輪候者補上。
  4. 若使用者無故離開團體討論室超過15分鐘,視為自動放棄使用權。
  5. 室內禁止嬉戲追逐、大聲談笑及進行其他騷擾(不雅)行為。
  6. 禁止飲食或睡覺。
  7. 禁止坐在桌上或隨意搬動團體討論室內的桌椅。
  8. 保持室內環境清潔,愛護室內設施,如有損壞,須照價賠償。
  9. 請自行妥善保管個人財物,如有遺失,圖書館概不負責。
  10. 違反規則不接受勸喻者,館員可即時終止其使用團體討論室。
  11. 使用者必須遵守公共圖書館管理廳訂下的其他補充性守則。

何東圖書館

石排灣圖書館

青洲坊圖書館

2-6 人

 

資料複製服務收費
 

影印及電腦列印費

規格

單價(澳門元)

A4 黑白

5 角

A4 彩色

2 元

A3 黑白

1 元

A3 彩色

3 元


 

儲物櫃使用守則

  1. 進館讀者所攜帶的書包、背囊、手提行李等物品必須寄存於圖書館入口處的儲物櫃或指定位置。
  2. 使用儲物櫃前,請先細閱張貼於儲物櫃面上的「存物及取物操作指引」,並按照指引操作。
  3. 如儲物櫃發生故障,請與本館工作人員或保安人員聯繫。
  4. 錢包、手袋及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如有遺失,圖書館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5. 儲物櫃嚴禁放置食物、飲料、餸菜、易腐爛變質之物品以及違禁、易燃、爆炸性等危險物品。
  6. 請愛惜公物,小心使用儲物櫃,如故意破壞者,須負賠償責任。
  7. 請小心保管儲物櫃之「密碼紙條」,切勿外洩,否則後果自負。
  8. 如讀者忘記儲物櫃「密碼」或遺失「密碼紙條」而需要館方協助開啟儲物櫃,請到借還書處辦理登記手續。由館方工作人員與申請人一同進行開鎖程序,而物品經雙方當面確認無誤後,方可領回。
  9. 離館前,切記取回儲物櫃內的物品,本館於每日閉館後會進行清理儲物櫃,如發現任何物品留存在儲物櫃內,圖書館不負責保管;檢獲之貴重物品將交予警方處理。如經館長同意,圖書館得作暫時保管,如需領回物品,必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及經確認物品後,方可領回。
  10. 保持地方清潔,使用後的「密碼紙條」請放置於廢紙箱內,切勿隨地拋棄垃圾。

資料更新日期: 2016年04月

網上續借服務

網上續借服務操作說明

  1. 進入澳門公共圖書館線上目錄:http://www.library.gov.mo。
  2. 按主頁畫面右上方的 “讀者登入(續借/預約)” 按鈕。
  3. 輸入你的澳門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讀者證號碼。
  4. 輸入你的個人密碼(辦理讀者證時館方提供的密碼),然後按 “登入” 按鈕。
  5. 成功登入後,按主頁畫面右上方的"帳號管理"
  6. 按 “借閱” 標籤的按鈕。
  7. 選擇需要續借的圖書(請點選位於圖書資料左方的空格),然後按 “續借” 按鈕。
  8. 系統將會顯示續借的結果,請留意畫面顯示的訊息,以確定續借手續是否完成,然後按 “是” 按鈕。
  9. 若續借成功,此時相關圖書的 “到期日” 欄已被更改,請切記這個新的還書日期。
  10. 選取網頁右上方的 “登出” 項,以結束續借及其他讀者服務。

網上續借服務須知

  1. 下列情況,不能辦理續借:
    • 需要續借的圖書資料已逾期。
    • 第二次續借。
    • 未繳清借閱記錄內的積存罰款。
    • 圖書資料已被其他讀者預約。
    • 本館有臨時需要的圖書資料。
  2. 請在圖書到期歸還前最少兩天辦理網上續借手續,以免續借不成功時,仍可親自到圖書館辦理續借或歸還圖書的手續。

 

資料更新日期: 2017年4月

預約服務

讀者可透過登錄圖書館網站、手機應用程式、致電或親臨圖書館預約各公共圖書館及中央書庫在架館藏及已被外借的圖書資料,並可選取指定的圖書館取書;當已被預約的圖書資料移送到指定的取書圖書館後,市民將收到圖書館的通知短訊,在指定日期內前往所指定之圖書館櫃台辦理借書手續。(網上預約服務流程教學)

 

使用預約服務須知

  1. 已申辦澳門公共圖書館讀者證人士方可辦理預約服務。
  2. 每位讀者最多可預約六項圖書資料。
  3. 預約的保留期限為三天,由被預約的圖書資料移送到指定的取書圖書館後翌日起計算,期間利用SMS短訊或電話通知預約者前往指定的圖書館借取預約的圖書資料。如預約保留期間適逢澳門特别行政區政府公眾假期,將按假期順延。
  4. 逾期或不來領取者,預約權便告失效,須重新辦理預約登記。
  5. 辦理預約手續前,必須確保已登記的聯絡資料正確無誤,包括 “電話號碼” 或 “電子郵件地址” ,以便館員通知閣下前來借取預約的圖書資料。若登記資料有誤,請即與讀者服務及推廣處館員聯繫辦理更改手續。

甚麼情況下會被取消預約權?

  1. 當預約的圖書資料經通知後,逾期仍不來借取。
  2. 當預約圖書資料按要求移送到指定的取書圖書館後,館方於預約保留期限屆滿前仍無法與預約者聯絡。
  3. 被預約的圖書資料已遺失。
  4. 本館有臨時需要的圖書資料。

讀者預約說明及自行刪除預約記錄

  1. 進入澳門公共圖書館網頁:http://www.library.gov.mo
  2. 點選主頁畫面右上方的 “讀者登入(續借/預約)” 功能。
  3. 於登入帳號欄位輸入你的澳門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讀者證號碼。
  4. 於密碼欄位輸入你的個人密碼 (辦理讀者證時,由館方提供的密碼),然後按 “登入” 按鈕。
  5. 點選右上方 “帳號管理” 。
  6. 點選 “預約” 項。
  7. 如欲刪除某一本已預約的圖書資料,請點選位於該圖書資料左方的空格,然後按 “取消預約” 。
  8. 系統將會顯示一個詢問視窗,請按 “是” 按鈕,預約記錄即會被刪去。
  9. 選取網頁右上方的 “登出” 項,以結束續借及其他讀者服務。

 

資料更新日期: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