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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23世界讀書日」系列活動
2010年3月22日至4月21日
好 書 交 換
為響應「4‧23世界讀書日」,文化局澳門中央圖書館於3月22日至4月21日舉辦「好書交換」活動,藉以推動閱讀風氣,鼓勵市民以書會友,共享資源。交書的市民會獲發「好書交換計分卡」,並憑卡於4月24日「好書交換」活動日換取等值的圖書。收集和交換圖書的日期、時間、地點及參加辦法如下:
收集:
日期 |
時間 |
地點 |
2010年3月22日
至
2010年4月21日
(公眾假期除外) |
星期一至日(10:00-20:00) |
澳門中央圖書館(總館) |
星期一至六(10:00-19:00)
星期日(11:00-19:00) |
何東圖書館 |
星期一至六(10:00-20:00)
星期日(12:00-20:00) |
青洲圖書館 |
星期一至六(13:00-19:00) |
望廈圖書館、民政總署大樓圖書館、路環圖書館 |
星期一至六
(12:00-19:00) |
流動圖書車 |
交換:
日期 |
時間 |
地點 |
2010年4月24日 |
11:00 - 18:00 |
何東圖書館 |
交換辦法:
- 市民可於3月22日至4月21日,將要交換的書籍送至上述收書地點,簽署《授權圖書館處理送交書籍同意書》,再由工作人員於「好書交換計分卡」上蓋印。參與者可於4月24日「好書交換」活動日,憑計分卡到何東圖書館的換領攤位,按卡上的面額換取等值的書籍。
- 計分標準(依書籍原價分類):
澳門幣每10元為1分,四捨五入,每冊獨立計算,每1分獲蓋一個印。
- 凡未有標價的書籍,一律作澳門幣10元計。
- 送來交換的書籍必須是完整無缺的或經妥善修補的。
不列入交換範圍的書籍:
教科書、練習簿和課本、雜誌、不雅書刊、宗教類書刊、漫畫、一年以前出版的資訊科技類書刊、視聽資料、宣傳品、非正版書刊(違反著作權法者)、破損污穢、冊次不完整或內頁塗寫的書籍等都不列入交換書籍範圍。
交換規則:
- 交換的書籍必須送至指定收書地點(恕不受理郵寄)。
- 不接受以團體名義作交換。
- 圖書館保留交換圖書的最終處理權。
- 嚴禁任何現金交易行為。
- 嚴禁將書籍搬離展示桌挑選。
- 交換期限內未用完的「好書交換計分卡」,於4月24日活動結束後自動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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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書交換活動結束後,主辦單位有權處理剩餘的書籍,供書者不得有任何異議或要求退回。
查詢電話:
澳門中央圖書館(總館):28558049(星期一至日:10:00 – 20:00,公眾假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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