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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2008
星期Saturday

讀者須知

  1. 書包、公事包或手提物品必須存放於圖書館入口處的儲物櫃或指定位置。
  2. 除館長特許外,凡未滿六歲之兒童進館應由家長陪同。
  3. 團體參觀者,應事先辦理預約登記手續。
  4. 館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准於館內嬉戲追逐、大聲談笑及進行其他騷擾行為。
  5. 禁止在館內吸煙、飲食或睡覺。
  6. 禁止攜帶動物及危險物品進館。
  7. 保持館內環境清潔,愛護館內設施及圖書資料,如有塗污或損壞,照價賠償。
  8. 禁止坐在桌上或隨意搬動閱覽室內的桌椅。
  9. 貴重財物由本人妥善保管。
  10. 閱覽室(區)內不得使用手提電話。
  11. 圖書館只供讀者作閱覽及自修之用,不得作為其他用途。
  12. 未經館長許可,不准在館內拍攝及錄像。
  13. 讀者必須遵守館長訂下的其他補充性守則。
  14. 違反規則不接受勸喻者,館員可隨時請其離館。

資料更新日期: 200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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